一、注销类型及适用条件
简易注销
适用条件: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、已清算完结债权债务的企业申请营业执照 。
公示期:20天申请营业执照 。
普通注销
适用条件: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、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申请营业执照 。
公示期:45天申请营业执照 。
二、注销流程
税务注销
线上办理:登录“四川省电子税务局”,选择“清税申报”,提交财务报表、清算报告等材料申请营业执照 。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,领取《清税证明》。
线下办理: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、公章等资料,前往税务局现场办理税务注销手续申请营业执照 。
公示注销信息
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,选择“企业注销公告填报”,点击“简易注销”或发布清算公告(普通注销),公示相应天数申请营业执照 。
提交注销申请
线上办理:登录“四川政务服务网”或“天府蓉易办”平台,选择“企业注销一网通办”,填写注销申请表,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、清税证明、清算报告等材料申请营业执照 。
线下办理:携带材料至营业执照登记机关(如区市场监管局)窗口办理申请营业执照 。
领取注销通知书
审核通过后,可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《注销登记通知书》申请营业执照 。
三、后续事项处理
银行账户注销
携带税务注销通知书、公章、财务章等资料,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申请营业执照 。
印章销毁
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准予注销通知书,前往公安大厅办理印章销毁申请营业执照 。
四、注意事项
材料准备
基本材料: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公章申请营业执照 。
公司文件:股东会决议(公司需提供)、清算报告(公司需提供)申请营业执照 。
税务证明:税务部门出具的《清税证明》申请营业执照 。
其他材料:社保、公积金账户注销证明(如有)、银行账户注销证明(如有)申请营业执照 。
时间要求
简易注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1 - 3天可完成注销申请营业执照 。
普通注销公示期满后,3 - 7天可完成注销申请营业执照 。
特殊情况
个体工商户若未办理税务登记,需先补办并注销申请营业执照 。
简易注销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需转为普通注销申请营业执照 。
普通注销公示期满后30天内未申请注销,需重新公示申请营业执照 。
费用及时间
注销营业执照本身不收取费用,但需结清所有税款、滞纳金及罚款,否则无法取得《清税证明》申请营业执照 。
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般需要两到三个工作日(不包含公示期)申请营业执照 。